停在小區的車輛被刮蹭,物業是否承擔責任?
以上案例中的問題,首先要看物業服務企業與車主之間是否構成車輛保管關系。實際中往往看《物業服務合同》《車位服務協議》有沒有約定車輛保管義務,或者有沒有單獨簽訂車輛保管合同。
如果《物業服務合同》《車位服務協議》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僅僅提供車輛停放服務,雙方不構成車輛保管關系,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的亦不是車輛保管費,那么一般不能認定物業服務企業與車主之間構成車輛保管關系。
李先生的車輛被刮,屬于業主個人財產受損,不能夠簡單地認為是物業的責任向物業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盡到小區秩序維護的職責也是要不要賠償的關鍵。
如果業主沒有交納看管費,沒有看管合同關系,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提供了服務,并有小區巡邏等記載證明,則應當認定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車輛刮蹭系案外人直接侵權所致,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也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便沒有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巡邏保安的主要職責是小區內日常巡查和及時發現問題,如巡查中發現管道損壞需要維修,發現井蓋、雨水篦子需要更換,發現業主車輛停放不規范等問題。
同時,巡查有一定的周期性特點,并不是巡查了就一定能保證車輛不會被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遇到自家車輛被刮,
作為業主,應該怎么做?
一、車輛被刮,應當及時報警處理,找到侵權人才是最根本的,在此過程中可聯系物業公司做相應的協助工作,攜手把損失降到最低。
二、物業公司做到的是正常的秩序維護職責,并不能做到絕對的、全方位無死角的保護。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業主應看護好自己的家庭財產及自用財物不受損失,車輛有序停放在停車位上。
三、小區秩序維護需要物業人員與業主的共同努力,作為業主應以主人的姿態,進入小區把車輛停放在車位上,不亂停亂放,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車里,避免個人財產造成損失。如遇問題,請及時與物業服務中心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