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交過物業服務費,也有很多人表示交了錢,卻并未真正的體會到物業的服務,那么,物業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么呢?
今天,咱們就來共同探討一下,物業的利與弊

一、物業存在的「利」
1. 小區有人管,比沒人管好太多
衛生、垃圾清運、綠化、保安巡邏、電梯維保、消防檢查、公共設施維修……這些事沒人做,小區很快就會變“城中村”。
2. 緊急事有人處理
水管爆了、停電、電梯困人、漏水、失竊,物業至少是第一對接人。
3. 代收代繳、統一管理效率高
水費電費、門禁、停車、外來人員管理,靠業主自己管,成本更高、更亂。
4. 保值房子
物業好的小區,房價明顯比“無物業/爛物業”高。
二、現在物業普遍的「弊」
大家普遍憎恨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只收錢不辦事
物業費年年漲,服務越來越差。
2. 態度差、踢皮球
報修不理、投訴沒用,遇事只會拖。
3. 公共收益不透明
電梯廣告、車位租金、外墻廣告……錢去哪了,業主不知道。
4. 霸權思維
把自己當“管理者”,不把業主當主人。
5. 亂收費、捆綁服務
物業費、停車費、公攤水電費說漲就漲。
三、重點:到底應不應該取消物業?
不能“一刀切取消”,但必須“換掉爛物業、規范好物業”。
為什么不能直接取消?
取消物業 = 小區立刻進入無政府狀態:
- 垃圾沒人清
- 電梯沒人修
- 安保沒人看
- 綠化枯死、設施損壞
- 小偷隨意進
- 公共區域被占用、亂搭亂建
最后房子貶值、居住環境崩潰,吃虧的還是業主。
那真正該做的是什么?
不是取消,是換掉 和 改革:
1. 成立業主委員會
有業委會,業主才能真正當家做主。
2. 不滿意就投票換物業
只要過半業主同意,就能趕走爛物業,換新的。
3. 自己管
很多小區成功過:
雇保潔、保安、維修師傅,錢直接花在服務上,比物業便宜一半,服務還好。
4. 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
廣告、車位費必須公開、入賬、用在小區
大家總結一下,看看還有沒有需要補充的?
#物業##你們支持取消物業嗎##如果物業歸社區管理,效果會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