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究竟管啥的?”
“物業究竟管啥的?”這位經理的回答太精辟了!在物業管理的日常服務中,時常會聽到住戶的疑問,物業管理到底管些啥?做些啥?今天我們來聽聽從業六年的物業經理是怎么回答的。
物業管理簡單的說,就是為了給居住在小區的所有住戶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環境,比方說衛生保潔、停車管理、環境綠化、電梯維護、水電線路檢修、門禁系統、供水排污系統等一系列瑣碎事情。好像您住您自己建的房子,院子您得自己打掃,院子里的花草樹木您得自己澆水、自己施肥、自己養護,水電線路壞了您得自己修理或者出錢找人為您修理等等。
但是,有了物業管理,以上問題您都不用自己操心,您只需要按規定繳納一定的物業管理費,就會有專業的團隊日常為您提供專業的服務,解決您的居住環境問題,具體來說,物業管理服務有如下八大職能。

▲物業保潔工作
1、公共環境衛生的清潔保潔。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的保潔區域包括除住戶進戶門以外的所有公共部位,如樓梯道、人行道、小區大道、小區廣場等,小到你室外的電梯平臺,大到小區大道廣場。

▲物業維護公共設施
2、公共設施設備的管護、養護。物業管理的設施設備主要包含供電線路、各類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網、二次生活用水加壓設備、電梯、消防設備等,小到小區內無處不在的一盞路燈大到幾十萬配電,這些設備加起來數量上千個,隨著接管面積的擴大,還在不斷增加,這些都是物業公司管護的公共設施設備,它的正常運轉,住戶才能生活的安寧。

▲保安隊員在巡邏
3、小區公共秩序管理。根據小區建設規劃布局,物業公司接管后對整個小區履行管理職能,包括住戶都應該遵守的停車秩序管理、亂停亂放、亂搭亂建、垃圾處理、門房出入、院內院外綠化、照明、安防系統、消防系統、廣告等等的管理職責。
▲物業人抗擊臺風 4、突發應急搶修的處置和管理。包括內外網供電系統故障和小區內突發停電,應急供電系統啟用管理及用電線路故障及時搶修,也包括供水管道的應急搶修。這些故障不管是發生在白天深夜,嚴寒酷暑,物業都是責無旁貸第一時間投入搶修中去,宗旨是第一時間恢復保障住戶的正常生活秩序。 5、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從行政意義上說,物業正在扮演一個不可替代的新的“小政府”的角色,協助各個社區和基層政府實行網格化社會管理,開展“雙創”活動,在所管物業范圍內開展社會調查、各類普查、政務宣傳、計劃生育、治安聯防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偵破案件,化解糾紛,開展群防群治工作等等社會事務,都離不開物業公司參與。 ▲物業裝修巡查 6、裝飾裝修管理。對住戶裝飾裝修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涉及的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管理,包括對嚴禁改動的墻體、外觀、承重結構等,對裝修隊伍管理、環境污染管理以及對裝修垃圾實行堆放、清運、保潔管理。 7、物業管理范圍內的生態環境管理。以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重點是小區綠化、亮化、硬化基礎建設管理服務,金力源物業投入大量資金購買了綠化灑水車,并定期開展對小區路面保潔、對花草樹木養護修剪、殺蟲施肥、補種栽植等工作,同時添置了部分設施用于路燈、大道照明設施及局部亮化的管護工作。 ▲業主資料妥善保管 8、建立物業檔案,方便服務于住戶,物業檔案包括物業設計施工圖、物業產權檔案、住戶檔案、電子信息檔案等。對所收集的檔案進行全面、規范、科學、準確的管理,特別是地上地下各類管網、線路、管道,各類隱蔽項目,主要構件及其設備,這些關鍵檔案的管理至關重要,好像一個人“血管”系統分布,將會長期為我們全體住戶提供一個全面安全舒適居住環境。 這位物業經理的回答充滿了亮點,這樣和業主解釋,相信業主會給一個滿意的微笑! 需要為物業人澄清的八個問題 一、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不是“主仆”關系 不少人對物業管理存在認識上的誤區:有的認為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之間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有的則認為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是“主人”與“仆人”之間的關系。這些誤解導致物業管理工作難于開展。 其實,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物業管理企業受托對物業實施管理;給業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一簽訂,雙方就是平等的合同約定關系,沒有主次之分。 二、物業管理企業不能“包打天下” 三、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是越低越好 四、享受物業管理服務不是“免費的午餐” 不少人習慣于過去住房的福利型政策,對物業管理“誰受益,誰付款”原則不理解,甚至持抵觸態度,拒交管理服務費。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提供服務的同時,賦有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維護物業完好的義務。個別業主、使用人不交管理費,侵害了其他業主、使用人的利益,影響物業管理的服務質量。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是越低越好 在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中,招標單位往往是越便宜越好,招標的宗旨是“價低者贏”,而一些物業管理公司為了增大樓盤的面積,盲目地迎合這種心理,更加深了這種誤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企業,給物業實施專業化管理,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務,需要成本的投入,而且物業管理與其他商品不一樣,它是“量入為出”。很多物業管理服務費低廉的物業區域,因費用入不敷出而使物業管理工作不能盡如人意。相反地,優質優價物業區域的舒適環境,總是讓人覺得物有所值。 六、物業管理治安防范服務不是“保鏢”服務 在物業管理實踐中,人們誤以為:交了物業管理的治安防范費,物業管理公司就要提供保鏢服務,在小區內發生的治安總是一概要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其實,物業管理公司給住戶、使用人提供的是安全防范服務,向住戶、使用人收取的只是相應的安全防范服務費,而不是保鏢服務費。因此,若在小區內發生財物被盜等治安案件時,應當分清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已經按照服務承諾,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責任不在物業管理公司;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按照服務承諾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的話,那么,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無論是哪種情況,物業管理公司都有協助公安部門加強防范的義務。因此,住戶、使用人并不能認為交了安全防范服務的費用,就可以高枕無憂而放松安全的警惕性。相反,應以積極的態度做好個人和家庭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七、物業管理企業不是水電供應商 由于歷史的原因,物業管理企業一直為水電等公用事業部門充當“二傳手”,無償向業主、使用人代收水、電費用,甚至承擔因業主、使用人拒交水電費而帶來的經濟風險,導致物業管理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 水電等公用事業部門,往往拿著委托收繳費用的合同要求物業管理企業簽署。毫不夸張地說,合同簽署之時,就是該物業管理企業經濟開始損失之日。因為,這些“合同”,只有物業管理企業代水電部門收費的職責和義務,卻找不到物業管理企業從中應有的權利與權益。 八、物業管理企業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一些部門往往把物業管理企業看成是待宰的“羔羊”,人為導致物業管理企業負擔重重。如某新小區建筑面積2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管理服務費0.4元,就算百分百入住,每月可收服務費9200元,保安5人,保潔2人,經理1人,水電1人,均每月費用1350元,這樣,物業管理公司每月都在虧本經營。還有的街道要物業管理公司籌劃人口普查費用,如此等等,物業管理服務費難以達到“以區養區”的目的。 綜上所述,業主、物業使用人及相關部門應增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了解,才能區分各類問題的原因和責任,這樣,才能引導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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