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僅剩1個月,請把物業費交了!
2025-12-17 15:42:15
admin
物業費繳納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業主:
什么是物業費?
物業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而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物業費用包含了什么?
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發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物業費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②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③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④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⑤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⑥辦公費用;
⑦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⑨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法 律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法 規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