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長期未住求物業費打折,管家回復解惑”
2025-12-15 09:01:31
admin
一、開場:表達理解與尊重
“X先生/女士您好!非常感謝您主動聯系,也理解您長期不在家,可能覺得沒享受到服務,希望費用上能有所減免,這個心情我們完全理解。”
二、說明政策:引用法規+合同依據
“不過根據《民法典》第944條的規定,只要物業公司按合同提供了服務,業主是不能以‘沒住’‘沒用’為由拒交或要求減免物業費的。
因為我們服務的對象是整個小區的公共區域和共用設施——比如電梯、樓道、綠化、監控、消防、安保這些,不管您住不住,它們每天都在運行和維護,成本是持續發生的。”
三、澄清誤區:解釋“服務不因空置而停止”
“其實即使您家里沒人,我們的保潔每天打掃樓道,保安24小時巡邏,工程師傅定期檢查水電井和電梯,這些都是在為您家的房產安全和保值默默守護。”
四、提供替代關懷(體現溫度)
“雖然費用不能減免,但如果您方便的話,可以告訴我們房屋空置的時間段,我們可以:
定期幫您查看門口是否有異常; 遇停水停電或極端天氣時優先通知您; 有重要信件或包裹也可暫時幫您留意(需提前登記)。”
五、結尾:溫和提醒 + 開放溝通
“所以物業費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也避免后續產生滯納金或影響信用記錄。
當然,如果您對服務有任何建議,或者未來返住需要協助,隨時找我!我們一直都在。”
注意事項:
避免說
“規定就是規定,不能減。”(顯得冷漠) 推薦說
“很抱歉這次沒法滿足您的減免請求,但我們一定盡力在其他方面為您提供便利。” 若業主情緒激動,可補充:“我特別理解您的想法,很多業主都問過類似問題。要不我發您一段法規原文和我們服務清單?您看看是否清楚些?”
來源:物業觀察